( 4.1 ) 一、二年級之分組課程,授課內容為相屬關係,故每學期之三門基礎課程必須同時修習,且不得選修不同組別,否則均不予承認。
( 4.2 ) 所有課程請依序修習,不可顛倒修習(不可先修下學期再修上學期,亦不可先修高年級再修低年級),否則不予承認。
(4.3)自100學年度起申請學生,畢業前須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托福(TOFEL)457分(含)以上或多益(TOEIC)450分(含)以上,且須通過德語能力檢定B1級;未通過者得於大四下學期暑期自費修習本系自行開設之德語能力強化課程0學分,並經考試通過後方可畢業。申請99學年度學生畢業前須通過德語能力檢定A2級(含)以上,或相當於英語全民英檢(GEPT)中級(含)以上之英文能力檢定;未通過者得於大四下學期暑期自費修習本系自行開設之德語能力強化課程2學分,並經考試通過後方可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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